每年的3月,是传统的学习雷锋月。在当下社会,“学雷锋”有何现实意义?曾经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徐本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感人事迹回答了这个问题。
毋庸置疑,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也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精神。特别是雷锋同志“愿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等激励人积极向上的至理名言,都值得我们好好思考、好好学习。
可不时的,总有人借助网络,散布“雷锋精神已经过时了”等流言蜚语,质疑雷锋精神在当下中国的意义,笔者认为,所有这些污蔑的言论,只不过是想用错误的意识形态去引导青年人做一个自私自利的人罢了。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雷锋连”寄予殷切希望:“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你们要做雷锋精神的种子,把雷锋精神广播在祖国大地上。”简短而朴实的话语,却包含着十分厚重而深刻的寓意。对于雷锋精神,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过时”或“不过时”来形容,要实事求是地认识到雷锋精神所具有的可学性、恒久性和普适性。
雷锋精神具有可学性,人人可学。雷锋精神是一个平凡的人立足平凡岗位铸就的崇高精神财富,比如“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这些精神要素人人都可以学习,而且人人都可以做到,立足平凡岗位、立足点滴生活,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就能够学好并付诸实践。
雷锋精神具有恒久性,时时可学。历史与实践证明,雷锋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鲜明品质和时代特点,可以说学雷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时时要学,时学时新。55年来,在雷锋精神的感召下,雷锋式的英模人物,如璀璨夺目的群星,交相辉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像永不熄灭的火炬,代代相传,越传越旺。
雷锋精神具有普适性,处处可学。雷锋精神鲜明地回答了一个人在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集体上既“怎么看”又“怎么办”的重要问题。经过55年传承与发展的雷锋精神,已经超越半个世纪前雷锋个人的思想标记,完全融入了中华民族的道德血脉,成为中华民族的重要价值标志,成为人类精神财富的组成部分。
有句话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美国《时代周刊》曾如此称赞:“雷锋品牌是中国人民也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几十年来,学雷锋志愿者们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帮助他人中获得快乐,他们就是我们身边可信、可学的现实榜样。无论时光怎样流逝,雷锋精神不仅没有褪色,反而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温暖着你我,感动着世界。